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貼膏藥的八個注意事項
2008-1-12 11:34:37 本站 閱讀次數:  信息編輯:   【字體: 】 【關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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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膏藥是家庭中常用的一種外用藥,具有使用方便、價格低廉、療效顯著、不污染皮膚及衣服等優點,備受人們歡迎。但是貼膏藥應遵守以下八項注意: 

    ⑴患處有紅腫及潰爛時不宜貼,以免發生化膿性感染,可根據病情貼拔毒膏。 

    ⑵平時運動或勞動時不慎造成肌肉挫傷或關節、韌帶拉傷時,不要立即用傷濕止痛膏、麝香追內膏貼於受傷部位。因傷後即貼不能達到消腫、止痛的目的。 

    ⑶凡是含有麝香、乳香、紅花、沒藥、桃仁等活血化瘀成分的膏藥,孕婦均應禁用。特別是孕婦的臍部、腹部、腰骶部都不宜膏藥,以免局部刺激引起流產。 

    ⑷如果貼膏藥後局部皮膚出現丘疹、水泡、自覺瘙癢劇烈,說明對此膏藥過敏,應立即停止貼敷,並進行抗過敏治療。 

    ⑸穴貼膏藥期間注意休息,活動量不宜過大,嚴禁房事,不要使用電熱毯、熱水袋,避免膏藥移位、藥膏流出污染衣被影響療效。停止理療按摩、針灸、牽引等治療。 

    ⑹每次取下膏藥應清洗皮膚(洗澡後穴貼療效更好),外塗“皮炎平”軟膏保護皮膚,如果皮膚出現紅腫瘙癢時,請不要緊張,暫停穴貼。除每天塗“皮炎平”或“膚輕鬆”4-8次外,可口服“扑爾敏”每天3次、每次8mg,休息2-4天。痊癒後再繼續貼膏藥。 

    ⑺女性患者在月經來潮期間界停使用(尤其是腰骶椎停貼膏藥3-5天),創傷性骨折前期、嚴重皮膚病等不宜貼膏藥。 

    ⑻未用完的膏藥一定要密封好置於陰涼乾燥處,以防藥物揮發,如天氣炎熱,可置於冰箱中,膏藥有效期兩年,不宜和茶葉、食品存放在一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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