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2008-1-12 11:42:00 本站 閱讀次數: 信息編輯:
【字體: 大 中 小】 【 關閉】 |
|
|
| 關鍵字:
|
有禁忌症者切勿濫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應謹慎使用: (1)患處有紅腫及潰爛時不宜貼,以免發生化膿性感染,可根據病情貼拔毒膏。 (2)平時運動或勞動時不慎造成肌肉挫傷或關節、韌帶拉傷時,不要立即用傷濕止痛膏、麝香追風膏貼於受傷部位。因這類膏藥具有活血散瘀的作用,傷後即貼不能達到消腫、止痛的目的,因此應24小時後再貼。 (3)凡是含有麝香、乳香、紅花、沒藥、桃仁等活血化瘀成分的膏藥,孕婦均應禁用。特別是孕婦的臍部、腹部、腰骶部都不宜貼膏藥,以免局部刺激引起流產。 (4)如果貼膏藥後局部皮膚出現丘疹、水皰、自覺瘙癢劇烈,說明對此膏藥過敏,應立即停止敷,並進行抗過敏治療。 |
|
|
|
 |
|
| |
|
|
|
為了響應國家的“十一五”規劃綱要,大力發展我國中醫藥事業,充分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和重要作用,建立和完善中醫藥服務網絡。應廣大患者的要求,中國中醫網特在全國部分地區設立疑難病特色諮詢治療單位。
山東地區:(山東省淄博市古方中醫疑難病研究所)諮詢電話:0533-2774732
查詢疾病,請進入疾病大全或疑難病區,辦理郵購藥物請進入郵購藥物。
|
|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