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> 中医膏药 >> 用药注意 >> 正文
膏药的禁忌
2007-3-2 17:56:35 本站 阅读次数:         【字体: 】 【关闭

    有禁忌症者切勿滥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应谨慎使用:
   (1)患处有红肿及溃烂时不宜贴,以免发生化脓性感染,可根据病情贴拔毒膏。
   (2)平时运动或劳动时不慎造成肌肉挫伤或关节、韧带拉伤时,不要立即用伤湿止痛膏、麝香追风膏贴于受伤部位。因这类膏药具有活血散瘀的作用,伤后即贴不能达到消肿、止痛的目的,因此应24小时后再贴。
   (3)凡是含有麝香、乳香、红花、没药、桃仁等活血化瘀成分的膏药,孕妇均应禁用。特别是孕妇的脐部、腹部、腰骶部都不宜贴膏药,以免局部刺激引起流产。
   (4)如果贴膏药后局部皮肤出现丘疹、水疱、自觉瘙痒剧烈,说明对此膏药过敏,应立即停止敷,并进行抗过敏治疗。

>>>进入论坛讨论<<<
相关新闻
· 亚健康与膏方
· 小心滋补膏方偷袭健康
· 膏滋疗法冬春最宜
· 养生话膏方
· 膏方的五大误区

版权所有:中国中医网 地址: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西六路与人民路交叉口
Copyright ? 2004 www.cn939.net All Rights Reserved
备案序号:鲁ICP备05008738号
我要啦免费统计